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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发布若干措施,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9月30日,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古蔺县财政局、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蔺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国家税务总局古蔺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古蔺监管支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出台了《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对全职新引进、在古蔺持续工作满3年以上、为古蔺经济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才,在县城建成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分类给予购房补助,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全国技术能手给予购房全款的50%且不高于30万元的政府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级教师、首席技师、四川工匠、副高级职称人员给予购房全款的20%且不高于10万元的政府购房补贴。
政策实施期间,古蔺县房屋征收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和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古蔺县城建成区、二郎镇、茅溪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500元/㎡的购房补贴;在古蔺其余乡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300元/㎡的购房补贴。
(二)鼓励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对出售本县自有商品住房并在古蔺县范围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新房《契税完税证明》一次性给予契税总额50%的消费券,消费券可购买商品。
(三)实施青年公积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间,给予28周岁及以下青年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宅首次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20%。
(四)实施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支持缴存人购房时申请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申请人,可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依法探索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服务模式。
(五)优化住房套数和贷款利率认定。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购房人在本县范围内新购买商品住房,且在本县范围内无开发商品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住房套数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六)给予购房人子女入学支持。凡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二手住房的凭契税缴纳凭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学位分配政策,其子女可享受相对就近入学。
(七)支持重点镇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期间,在二郎镇、茅溪镇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企业有用工需求且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为购房人户籍家庭成员提供就业服务。
(八)探索推行“房票安置”模式。探索在古蔺县集体土地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重要地灾隐患点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镇危旧房)改造中,通过发放“房票”的方式实施安置。
(十七)支持困难房企依法缓缴税费。对有特殊困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主动申请,经省税务局批准,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存在欠缴税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对有特殊困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允许按程序暂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可从办理施工许可证前调整到第二次申请拨付预售监管资金前,缓缴时间不超过6个月。
(十八)优化技术管理规范。优化《古蔺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鼓励建设城市森林花园住宅,优化容积率计容情形。可以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开发商品房就读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按学位分配政策,购房者子女可以就近入学。对于已出让地块,在不违反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情况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对未开工部分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十九)允许规划方案预审。为加快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可提前提供拟出让用地范围和初步规划指标,允许社会业主对拟出让地块进行试排方案设计,县规委会办公室可提前对试排方案进行技术性审查。
(二十)依法处置楼盘闲置土地。对楼盘未开发建设用地,综合考量楼盘实际情况后,可按有关程序规定进行盘活利用处置。
本措施自2024年9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解释。同一套新建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卖旧房购新房消费券补贴政策和28周岁及以下青年购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除外,其他政策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新引进人才实施细则、公积金相关实施细则、房票实施细则、消费券实施细则等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公布。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咨询股室:房管股。
政策咨询电话:0830-736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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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台商、侨商赴古蔺考察共探乡村振兴新路径
12月30日,四川省蜀韵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商)王邦栋,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开发副总监陈世有等一行到古蔺考察产业发展。县委统战部、县投促中心、县农业农村局、马蹄镇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考察团一行深入马蹄镇等地,深入了解我县区位优势、城市规划、现代农业发展、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布局以及市场前景,重点对金针菜、光伏发电等项目进行了交流探讨。
12月30日,四川省蜀韵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商)王邦栋,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开发副总监陈世有等一行到古蔺考察产业发展。县委统战部、县投促中心、县农业农村局、马蹄镇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考察团一行深入马蹄镇等地,深入了解我县区位优势、城市规划、现代农业发展、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布局以及市场前景,重点对金针菜、光伏发电等项目进行了交流探讨。据悉,金针菜适应性广,耐瘠薄,抗干旱,对土壤、水肥要求不严格,耐低温,对光照适应范围广,在整个生育期内病虫害较少,且它的根系比较发达,对保护水士有着良好的作用。近几年来,金针菜在四川、重庆、福建各地表现优良。金针菜是喜阴植物,在符合条件的地块上,通过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在光伏板下减少土地水分蒸发,减少金针菜病虫害,有利于金针菜生长。通过农光互补模式,可以分摊土地租金,减少成本,有利于金针菜产业的快速发展。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考察团听取了古蔺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介绍,并现场进行互动交流,考察团就当地的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和产业优势进行了咨询,表达了合作的期望,并表示,古蔺县地理位置优越,生态环境优美,营商环境优良,发展态势强劲,是难得的投资热土。这次考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能在古蔺的发展中发现新机遇,形成互惠双赢。
此次活动为双方开展交流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县委统战部将始终以最热情、最暖心、最优质的服务,为台资、侨资企业提供最有力的保障。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入交流,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推进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王宵 彭静)
来源:古蔺统战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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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源华同志任中共古蔺县委书记
12月10日下午,古蔺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中共四川省委、中共泸州市委决定,赵源华同志任中共古蔺县委书记,任晓波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古蔺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