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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的千亿奋斗“力争2030年,酱酒营收1000亿元”的目标

赤水河畔,酱酒出击,古蔺县该如何乘势而为,实现“力争2030年,酱酒营收1000亿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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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泸州日报以《古蔺:奋进为笔 书写酒业“千亿”答卷》为题,报道古蔺酒业如何乘势而为,实现“力争2030年,酱酒营收1000亿元”的目标?

古蔺的千亿奋斗“力争2030年,酱酒营收1000亿元”的目标插图
原文如下:

古蔺县地处泸州“南翼”,肩负着协同打造赤水河左岸千亿级优质酱酒产业集群、组团建设县域副中心等重大使命。酒业是古蔺县域经济发展的首位产业,10月8日,古蔺县2024年百日攻坚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暨第四季度重大项目竞进拉练活动在茅溪酱酒园区项目工地举行。

赤水河畔,酱酒出击,古蔺县该如何乘势而为,实现“力争2030年,酱酒营收1000亿元”的目标?

从园区到产区 见证古蔺力量

茅溪镇位于赤水河左岸,近年来,这里展现了一幕幕传承与创新的生动实践。

“古蔺县白酒产业这几年发展非常快,古蔺经开区就是最好的证明。”10月24日,古蔺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许学清告诉记者,2019年11月,古蔺经开区管委会从二郎镇搬至县城,工作重心由支持郎酒发展到集中攻坚各酒业组团发展规划及相关审批工作;2022年4月,从县城搬至金兰街道东城产业园区,工作重心转为支持白酒包材产业发展;2022年10月,从金兰街道东城产业园区搬至离县城有2个多小时车程的茅溪镇,工作重心转为支持茅溪酱酒园区建设发展。
古蔺的千亿奋斗“力争2030年,酱酒营收1000亿元”的目标插图1
金兰街道郎酒成品酒库项目 张深远摄

从二郎到县城、从县城到东城、再从东城到茅溪,梳理古蔺经开区的“搬家史”,均与酒业发展方向和园区工作重心直接挂钩。“一线办公、靠前服务。项目建设在哪里,我们的办公地点和人员就在哪里。”古蔺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罗方进说,去年冲刺阶段,整个酱酒园区有6000多人在这里搞建设,助力古蔺酒业高速发展。

去年10月23日,天富百亿级酱酒项目投粮开酿。这个仅用一年半时间就建成投粮开酿的项目,“速度之快”得益于酒业服务专班工作人员专门到成都把审批的各类手续跑下来,时间周期从一个多月压缩到一周内,大大节约了该项目的前期准备时间。

古蔺县的多维度助力不止于此。

服务有温度,全县统筹13个酒业服务专班,优化服务体制机制,坚持“全流程跟踪、全要素保障、全方位服务”。

政策有力度,实地走访了解企业发展诉求,印发实施《古蔺县支持“1+4”重点产业提质倍增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古蔺19条政策措施,多条政策涉及酱酒产业,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全县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推进有速度,每日召开推进晨会、会商晚会,专攻项目堵点难点疑点,加快审批进度,创新“交地颁六证、拿地即开工”,实现重点项目“一件事一次办”。

“顶层设计是增强企业信心的根源,优质服务是增强企业信心的筹码,好政策是助推发展的‘强心针’。”许学清说,这样的工作思维,在古蔺经开区已经形成共识。

万吨产能加持 亮相便“出圈”

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不容易,要跑出发展加速度,更不易。一组数据显示:2020年—2023年,古蔺县优质酱酒产能从8万吨增长到16万吨,可以说从产能上“再造”了一个古蔺酱酒产区。

10月24日,位于古蔺县永乐街道的川酒集团永乐酱酒基地,8个50吨的金属酒罐一字排开,“等候”进入包装罐区进行焊接安装。

作为省市重点项目,永乐酱酒项目是川酒集团打造的三大“原酒梦工厂”之一,在产业带动及资源整合上,项目将通过集中蒸馏、分散发酵,统一加工、勾调、提质,实现原酒的提级、提值,整合赤水河左右两岸的优质酱酒资源,带动周边的白酒企业发展,打通原酒上下游产业链,推动二郎、茅溪、永乐、太平四大优质酱酒基地组团建设,最大限度地释放产业集群效应。

走进位于茅溪镇天富村的茅溪酱酒园区天富生态酿酒区项目现场,酒甑热气腾腾,酱香扑鼻而来,工人正忙着上甑、蒸煮、下甑、摊凉。今年,该项目8栋酿酒车间、2栋制曲车间已建成投产,2栋员工宿舍建成投用,新增酱酒年产能4000吨、曲药年产能2.7万吨。

古蔺的千亿奋斗“力争2030年,酱酒营收1000亿元”的目标插图2古蔺经开区供图

来到位于茅溪酱酒园区一侧的九坝生态酿酒区项目现场,记者从观景台望出去,占地3100亩的酿酒区已初具规模。“该项目计划投资188亿元,目前已投入了近50亿元。规划新建酿酒车间18栋,窖池8160口,建成后年产酱酒6万吨,配套15万吨制曲和10万吨储酒能力。”国醴酱酒集团综合管理部副部长汪成楷介绍。

古蔺县酒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李雄告诉记者,今年重阳前后,天富、九坝、仙潭龙井、力酱庄园等7个酒业项目实现投产,新增酱酒产能2.3万吨。目前,协同打造的赤水河左岸千亿级优质酱酒产业集群已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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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双沙镇正式更名为白沙场镇

泸州市政府网站11月26日消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古蔺县双沙镇更名为白沙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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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政府网站11月26日消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古蔺县双沙镇更名为白沙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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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双沙镇”即将改为“白沙场镇”:正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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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十条措施”促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11月6日,古蔺县文艺工作推进会暨四渡赤水文艺创作活动启动仪式举行,会议解读《关于支持促进古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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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古蔺县文艺工作推进会暨四渡赤水文艺创作活动启动仪式举行,会议解读《关于支持促进古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一起来看:

《十条措施》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7个部门共同印发,出台《十条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推动古蔺文学艺术界出精品、出人才、出品牌,加快建设文化繁荣自信古蔺。
一、加强精品创作主题策划。每年初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召集召开年度精品创作选题会,开展“一年四季·文艺印记”主题创作,策划2—5个精品文艺项目,每2—3年打造一批经典剧目。每年申报打造不少于1个市级以上文艺重点项目。
二、加大创作成果奖扶力度。每年评选一次“蔺州十大文艺精品”,每三年评选一次“均吾文学艺术奖”,对分别入选“蔺州十大文艺精品”和“均吾文学艺术奖”的团体或个人给予一次性1000、5000元补助。对获得全国性权威文艺奖项、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级重要文艺奖项的作品或个人,按照不低于1:0.5的比例与全国、省级奖励可重复的情况下进行配套奖励。建立《古蔺文艺》期刊评选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刊发1期,对入选作品的作者从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进行倾斜。
三、健全文艺交流工作机制。每年组织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开展文艺创作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参与的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创作成果,对组织评审的优秀作品进行奖励。积极申报参与各类文博会、艺术节等平台,加强与省市、毗邻县区文艺界交流与合作,通过主(承)办各类文艺联谊交流活动,推动古蔺文艺走出去,扩大古蔺文艺影响力。
四、实施“文艺名家”培育工程。对取得中国文联及所属全国文艺家协会资格的会员,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创作补助。针对在古蔺工作满5年的本土优秀文艺人才,每三年评选表彰“蔺州十大优秀文艺人才”,并给予每名优秀文艺人才3000元奖励。指导各文艺门类成立由领衔人物牵头的“蔺州文艺名家工作室”,对专业评估、验收合格后的优秀名家工作室进行命名挂牌,并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
五、实施“文艺青年”挖掘工程。设立“蔺州文艺青年”支持项目,对45周岁以下青年文艺人才予以激励支持,每两年选送10名左右青年文艺工作者到高校、省内外优秀文艺基地进修培训。建立文艺人才到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担任客座教师教学机制,培养一批艺术学科师资人才。
六、实施“文艺英才”招引工程。每年向社会直签获得文艺专业中级职称、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及以上的文艺奖项的文艺人才,或有关院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文艺文化岗位工作。教体部门要成立文联组织,引导和支持文艺专业类教师加入文艺协会,强化职业中学文化艺术类课程开设。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要把文艺人才纳入“蔺州英才”评选目录。
七、培育文艺文化特色品牌。做好双沙菜花文化旅游开放月、大寨踩山节、黄荆老林英雄会、太平红色文化主题灯会等“十大节事活动”,举办古蔺县运会、观文千鸟湖环湖半程马拉松赛、魅力乡镇竞演等文体赛事活动,创意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节事活动品牌IP、文创产品和文艺作品。围绕“三色经济”等重大主题,每年举办1次文艺作品展。开展传统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
八、打造文艺惠民示范基地。建好文化馆、文化剧院、“非遗”传承、青少年高山田径训练基地、村村“蔺BA”等阵地,争取省市级文艺协会培训基地、体育项目培训基地等落户古蔺。打造一批县级文艺类文创街区、文创广场等阵地,探索成立文艺文化孵化基地。乡镇(街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院坝等阵地,建强乡镇(街道)文联阵地,持续打造省市级文化样板村镇,加大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复兴少年宫的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对古蔺花灯、古蔺山歌、黄家扬琴、苗族文化等优秀本土文化的挖掘、传承和传播,扎实推进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保护基地、“非遗”工坊、传统工艺站建设。
九、加大文艺事业的支持力度。将文联及下属各协会日常办公、文艺精品奖补、人才招引补贴、交流活动、文艺作品展等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每个协会落实每年不低于1万元办公经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文艺繁荣程度可适当调整。逐步探索文联下属10个协会实体化办公。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整合各类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文艺事业的支持力度,对文创街区、文创广场等阵地建设经费给予倾斜。探索成立古蔺县艺术团,由文化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推动文艺事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十、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文化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评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县委宣传部牵头抓总,教体、财政、人社、文化广电旅游、文联等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
来源:古蔺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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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发布若干措施,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9月30日,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古蔺县财政局、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蔺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国家税务总局古蔺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古蔺监管支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出台了《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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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发布若干措施,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插图
9月30日,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古蔺县财政局、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蔺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国家税务总局古蔺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古蔺监管支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出台了《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古蔺县发布若干措施,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插图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进一步激活我县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助企纾困、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结合古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购房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

(一)发放购房惠民补贴。购房人(自然人,下同)在古蔺县城建成区、二郎镇、茅溪镇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商业、公寓,下同),给予40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一手产权车位的,前2000个(含2000个,以网签时间顺位锁定)产权车位给予车位总价10%的购车位补贴,2000个以后车位给予1000元/个的政府购车位补贴;在古蔺其余乡镇(街道)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200元/㎡购房补贴。

对全职新引进、在古蔺持续工作满3年以上、为古蔺经济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才,在县城建成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分类给予购房补助,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全国技术能手给予购房全款的50%且不高于30万元的政府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级教师、首席技师、四川工匠、副高级职称人员给予购房全款的20%且不高于10万元的政府购房补贴。

政策实施期间,古蔺县房屋征收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和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古蔺县城建成区、二郎镇、茅溪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500元/㎡的购房补贴;在古蔺其余乡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300元/㎡的购房补贴。

(二)鼓励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对出售本县自有商品住房并在古蔺县范围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新房《契税完税证明》一次性给予契税总额50%的消费券,消费券可购买商品。

(三)实施青年公积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间,给予28周岁及以下青年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宅首次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20%。

(四)实施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支持缴存人购房时申请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申请人,可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依法探索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服务模式。

(五)优化住房套数和贷款利率认定。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购房人在本县范围内新购买商品住房,且在本县范围内无开发商品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住房套数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六)给予购房人子女入学支持。凡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二手住房的凭契税缴纳凭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学位分配政策,其子女可享受相对就近入学。

(七)支持重点镇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期间,在二郎镇、茅溪镇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企业有用工需求且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为购房人户籍家庭成员提供就业服务。

(八)探索推行“房票安置”模式。探索在古蔺县集体土地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重要地灾隐患点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镇危旧房)改造中,通过发放“房票”的方式实施安置。

二、多措并举助力房地产企业发展

(九)取消按揭贷款保证金。

对新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监管项目,取消商业按揭贷款保证金。

(十)盘活利用存量车位。

对已竣工验收备案且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满2年的未售产权车位,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后仍有剩余的,按程序公示后可销售给非本小区业主,鼓励国有企业、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开发项目存量车位。

(十一)调整商业用房布局促进销售。

在保证使用安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不扩大建筑面积,且不改变外观立面和使用性质的前提下,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同意后,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用实体墙进行分割、合并销售商业用房(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推动商品房去库存

鼓励县属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个人旧房或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金融机构给予融资贷款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存量商品住房或个人出售旧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应满足相关文件要求。

(十三)支持避暑康养类地产发展。

经县人民政府认定的避暑康养类地产项目,支持合理调整车位配比,具体标准按“一项目一方案”独立审核;开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提高避暑康养类地产开发、交易、登记等审批服务效率。避暑康养地产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养老理疗、医疗保健、体育健身、社区食堂和老人儿童活动场地等配套设施,为购房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居住体验感和获得感。

(十四)优化成品住宅建设要求。

对新建居住项目成品房建设,建设单位在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阶段,可自行确定成品房建设比例。

(十五)鼓励房企开展促销活动。

鼓励企业优化营销模式,开展联展联销,针对大型群体进行精准营销,自行推出团购折扣、发放消费券等活动,让“好房子”展示于众、让利于民,促进市场销售。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十六)优化项目验收机制。探索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栋分期,联合验收”验收服务工作机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对达到验收条件的楼栋,实施分栋分期验收;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调整办事窗口布局,整合再造审批流程,构建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实现“交房即交证”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有关事项有机结合,推动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业务联动办理,确保购房人在接房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在取得工程规划许可、分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时,可分期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七)支持困难房企依法缓缴税费。对有特殊困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主动申请,经省税务局批准,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存在欠缴税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对有特殊困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允许按程序暂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可从办理施工许可证前调整到第二次申请拨付预售监管资金前,缓缴时间不超过6个月。

(十八)优化技术管理规范。优化《古蔺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鼓励建设城市森林花园住宅,优化容积率计容情形。可以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开发商品房就读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按学位分配政策,购房者子女可以就近入学。对于已出让地块,在不违反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情况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对未开工部分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十九)允许规划方案预审。为加快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可提前提供拟出让用地范围和初步规划指标,允许社会业主对拟出让地块进行试排方案设计,县规委会办公室可提前对试排方案进行技术性审查。

(二十)依法处置楼盘闲置土地。对楼盘未开发建设用地,综合考量楼盘实际情况后,可按有关程序规定进行盘活利用处置。

本措施自2024年9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解释。同一套新建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卖旧房购新房消费券补贴政策和28周岁及以下青年购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除外,其他政策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新引进人才实施细则、公积金相关实施细则、房票实施细则、消费券实施细则等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公布。

补贴办理流程及政策咨询电话

办理程序:在文件印发有效期内,各购房户需填写古蔺县商品房购房补贴审批表(下拉文章末尾扫描二维码下载),在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后,到县政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提交申请及必要佐证资料。由窗口统一受理并分派到县级有关部门,补贴资金经审核确认后按程序发放到购房人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咨询股室:房管股。

政策咨询电话:0830-7366611。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补贴审批表

古蔺县发布若干措施,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插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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