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前发放到位
泸州将为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2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 此次泸州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为6月城乡低保标准的25% (城市低保、城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人155元;农村低保、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人108元),较全省要求高5%; 发放对象为7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在保人员,按人给予补贴。
本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覆盖22.29万人,资金共计2520.15万元,均通过“一卡通”新增“一次性生活补贴”项目打卡发放。
泸州将及时把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和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继续实施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落实落细低保渐退缓退、就业成本抵扣、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加强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来源:川江都市报、古蔺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