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和倡导文明祭扫的
通 告
全镇广大村(居)民:
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又到关键时期。为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杜绝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镇村相关规定,请全镇广大村(居)民注意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正处全县森林防火禁火期,按照《古蔺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要求,全镇范围内严禁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500-3000元的罚款,并对当事人予以公开曝光处理。
二、大力提倡鲜花祭祖、植树祭祖、清扫坟墓、坟头压纸等文明祭祀行为。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及其家属要带头倡导文明祭祀活动。马蹄镇籍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遵守我镇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争做全镇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表率,要充分认识党员干部清明期间在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避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带头树立文明新风。清明节期间镇纪委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督查,以上人员如发生违规野外祭祀用火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纪从重处理。
三、广大师生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各村(社区)要重点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年老、小孩等重点人群的上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各村(社区)和专职护林员要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对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者,将移送森林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四、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要迅速向村(居)委会或镇政府值班室(0830-7900001)报告。
以上规定,请全镇广大村(居)民自觉遵守并互相转告。
马蹄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