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广大群众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确需出行的须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旅途个人防护,配合目的地做好“落地检”。
所有外省市来(返)蔺人员,请出行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蔺后严格执行“落地检”,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不提前报备或瞒报、谎报、迟报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等公共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配合扫码查验。旅游景区落实“预约、错峰、限流”要求,人员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交通工具载客率不超过75%。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一律停业整顿并向社会通报。
暂停各类大规模(50人以上)线下会议、培训、论坛、庆典、演出、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佩戴口罩、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承办50人以上集体性聚餐、宴席,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暂停举办农村坝坝宴,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
广大群众每周至少主动进行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各岗位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完成“一天一检”“两天一检”和“一周两检”核酸检测要求。10月7日我县将组织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群众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检测。10月8日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各级各类市场主体等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工返岗返学。
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应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及类似症状病例接触史。
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防控,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个人要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对未履行主体责任、个人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10月31日24时结束。
古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9日
来源:古蔺县政府网